1)重生八零后(十)_快穿之炮灰逆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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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曲小说]

  于是白父将手中的公司交给大舅子看管,然后回到北方的市里开了一家分公司,也顺便买了房子,将妻儿都接了过来。现在高考的时候还是要在原籍那里考,白父打算在北方出差发展,等到儿女都长大了再考虑去江南。反正几十年代了,飞机就算不是很发达,但也总是有了,白父想出差什么的都比较方便。最主要的是,在北方的城市能够跟儿女一起,看着他们长大,总算没有亏了父亲这个身份。

  暑假一晃就过去了,白何昌回镇里读初三,住校。白合欢则是去上小学。市里的教育资源确实不错,白合欢毕竟住了一个现代的灵魂,跟他们相处的时候也不觉得很别扭,白父担心女儿无法融入这个集体,但是白合欢每天回家都是顺顺利利的,没有什么伤心的地方,于是便放下心来,跟白母的关系更是如胶似膝。

  白合欢不知道白父做的是什么,隐约的知道现在做的是房地产的。回想前世,大多数的富豪都是房地产商,所以白合欢觉得白父可以走得更远,只要避开好几次的经济危机就行,错开房产泡沫的时候,那白家将来的能力也是有目共睹的。白父白母每天晚上都要交流感情,白合欢都担心自己会有个弟弟妹妹什么的,不过好在没有。

  白何昌的功课学得很好,到时候考上市里的高中不是问题。白合欢就算再粘着白何昌,这个时间点都不敢轻易写信过去,免得打扰了他学习。不过白合欢最近也很忙,因为她找到了另外一个培养成忠犬的目标。过来做任务,原主有两个要求,一个是成为女强人,一个是找到一个像小说里走出来的丈夫。白合欢现在正在努力地完成原主的目标。

  新找到的这个人并不是什么大总裁级别的人物,而是她家楼下的一个哥哥,比她大两届,白白嫩嫩的一个家伙儿,是个超级学霸。白合欢活了几辈子都没有当过学霸,对学霸有着一种无比的敬意。于是乎,白合欢就黏上了这个家伙,她对学霸的世界比较好奇。何况通过她半年的观察,这个小子确实有当忠犬的潜质。小伙子叫凌淇,是个特别文静而又**的男人,天天带着没有镜片的镜框出来溜达。这个时候,戴个眼镜都给人大学教授的感觉。

  白合欢就是喜欢这种装字母的感觉,于是十分不要脸地缠着人家,非要人家给她讲题,现在凌淇已经初一了,小学的课程对他这种学霸来说很简单。凌父凌母因为都是机关干部,只生了凌淇一个孩子,儿子又是学霸,他们担心孩子孤单,一直希望有个人来跟儿子做朋友。于是白合欢粉粉嫩嫩地出现在他们家门口,说喜欢凌淇哥哥的时候,凌父凌母二话不说就将儿子卖了。

  于是在九十年代的一个小区里出现了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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