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00部分_施主,请留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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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宝是我在大杂院捡的一只狗。出生日期,2002年。性别,女。籍贯,北京前门。民族,京巴与马尔济斯混血。家庭出身,城市平民。政治面目,白色长毛。

  2002年初,我在前门附近的胡同儿里租了一间房,是大杂院门洞里的一间。别瞧房子老,还是木地板那。住那儿没别的企图,就因为从小儿在胡同长大,有胡同情节。

  有家南方人也在院里租房,两口子在大栅栏卖衣服。宝宝就是他们俩养的,名字也是他们起的。南方人说话比较嗲,所以起了个嗲声嗲气的名字。我这个大老爷们儿要是给狗取个宝宝的名字,估计别人该怀疑我性取向有问题了。

  两口子受不了北京冬天的气候,打道回府了。不可能给狗买张卧铺票,也带回南方去呀,就把狗留在了院子里。这狗认家,除了大小便的时候出去一趟,平常就在院子里待着。我在家喝酒吃饭的时候,开门儿把宝宝叫进来,吃剩下的鸡骨头、猪排骨、都成了宝宝的美食,它成了我的一个酒友。

  宝宝挺懂事儿,我怕它把我的木地板弄脏了,每回都在地上铺张报纸,宝宝就在报纸上啃骨头。偶尔会把骨头叼到报纸外边,我说一声“宝宝”,它马上给叼回来。到了晚上,宝宝就睡在院子里。

  有一天半夜,一阵挠门声把我吵醒。我心里有点儿紧张,“别是做什么缺德事儿了,鬼找上门儿来了吧?”转念一想,北屋那孙子把厕所门都卸回家盖小厨房用了,鬼要找也得找他。这下儿心里踏实了,刚一开门,一个东西从脚下钻了进来,吓我一跳。

  仔细一看,是宝宝。再看外面,漫天的大雪。它肯定是冻得受不了啦,敲门借宿来了。院子里住着七八户,它为什么单挠我的门呢?它是把我当成了亲人呀!我心头突然涌过一丝歉意,为以前没有照顾好宝宝,让它在风雪交加的夜晚露宿街头而内疚。

  我赶紧找出根儿火腿肠,看着宝宝吃完。然后在地上铺条旧床单,让宝宝睡在上面。从此以后,我就跟宝宝同居一室了。

  后来我为了吃饭喝酒更方便,在簋街附近又租了间平房。搬家的时候本不想带宝宝了,那时候查狗户口挺严,我新租的房子对门儿就是居委会。这帮大妈要是告密,我就得挨罚。

  付强开着我买的夏利帮我搬家,因为我买车了但是不会开车。往车上搬东西的时候,宝宝一直趴在院子门口儿,眼巴巴地望着来回忙碌的我。我也有点儿依依不舍,毕竟相处了那么长时间,陪着我喝了那么多顿酒。我又从门口儿的小卖部买了条火腿肠给它。然后打开车门儿,刚要迈腿上车,宝宝像箭一般冲过来,钻到车里。

  还有什么说的?带上它吧!

  从此之后,每次出去遛它,只要看到有白色的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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