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 爸是无辜的!_医神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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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时候,对警械的管理还远没有现在这么严格,一般的联防队员,都会配发匕首、手铐和带强光手电的高压电击警棍。

  刚开始,大家都觉得新鲜,成天把警械都挂在腰上显摆。

  慢慢的新鲜感就过了,就觉得手铐和警棍还有点用处。

  匕首吗?根本就是个摆设,真要遇着事了,面对嫌疑人,你敢拿着匕首刺他?吓唬他都没用!切瓜削平果还怕伤了自己!

  所以,后来也就不会随身带着了,要么锁在办公室抽屉里,要么放家里。

  魏武记得,因为怕女儿魏冉拿到,他的匕首一直放在家里大衣橱顶上。

  一周后,从省厅传来消息:

  现场提取的与魏武的dna采样比对十分相似,相似度达到了999997。

  也就是说,每100万人中,最多只有3个人和现场留下的证物dna近似。

  而且魏武的匕首、衣服上的黄泥都是铁证。

  这让魏武百口莫辩。

  关键还有村支书李国盛的证词,他说和魏武分手时是十一点五十,与案发时间正好吻合。

  两人最后分手的地方,并没有发现魏武所说的一地烟头。

  魏武不知道李支书为什么这么说,李国盛是他的堂叔,魏武刚开始进入联防队,也是李国盛找的关系,按理不会害他。

  所以,魏武只能认为是李国盛喝多了,记错了时间。

  至于烟头怎么没有了,魏武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于是,魏武请求公安机关再次询问李国盛,结果还是一样。

  就这样,一审的时候,毫无悬念,魏武被判处死刑。

  魏武不服啊!就提出来上诉。

  二审时,跟一审时一样,法庭给他指定了一名辩护律师,是省高院退休的刑事法官。

  辩护律师看了案卷,又去看守所见了魏武。

  魏武还是老样子,坚决不认罪,对律师的态度也很不友好。

  不过,这个辩护律师毕竟做过多年的刑事法官,他见过形形色色的犯罪嫌疑人,眼光很毒,想在他这卖乖,很难。

  但他也从未见过哪个嫌疑人能像魏武一样,挨过那么多轮审讯,却从没有认过罪的,一般多是认了罪再翻案,只有魏武,从头到尾没有认过哪怕一个字!

  而且,匕首的刀鞘一直没有找到。

  结合魏武的表现,辩护律师觉得案件可能另有隐情。

  在法庭上,辩护律师指出:

  首先dna比对不能确定其唯一性。

  百万分之三的比例,看似很低,但全省6000多万人口,按照比例就会有180多人的dna相似;若是放在全国则是3000人。

  谁也无法确定,本地会不会刚好有几个有着相似dna的人?尤其是农村,同族同姓居住紧密,近亲集中,这种可能性更不能排除!何况也不能排除流窜作案。

  其次是匕首没找到。

  辩护律师认为:由于那种匕首的特殊落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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