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_犬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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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微微回到家后第一件事,就是把门关紧反锁,然后躲到床上,用被子盖住头,号啕大哭了一场。哭完之后,她又在床上躺了一小会儿,才缓缓坐了起来。

  刚才发生的一切简直就像一场噩梦。明明在扔之前,她已经做过多次的检查,确认下面不会有人经过,可为什么还是会砸中人呢?真是太匪夷所思了。但事已至此,悲剧已经发生,哭也哭过了,后悔已经意义,接下来要想的是怎么样去应对这样的结果。

  她首先想到的是去警察局自首。她已经十二岁了,过完暑假就要上初中了,无论如何做错了事就应该要去承认错误。小时候的课本上曾经讲过一则小故事,美国总统华盛顿小时候砍了父亲的樱桃树,主动承认错误,体现了他诚实的优秀品质。《左转》里也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如果她主动承认错误,大概率会得到大人们的原谅吧。唉,要是自己犯的也只是砍了一棵樱桃树这样的小错误就好了。

  只是一想到要去警察局,她就感到害怕得浑身发抖。

  从小到大,大人们吓唬孩子们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如果不听话,就让警察叔叔来把你抓走。久而久之,对孩子们而言,警察两个字反倒成了一个可怕的存在。爱看电视剧的李微微就想象过被警察抓捕后的整个过程——在黑漆漆的审讯室里,一盏灯照在脸上,让她睁不开眼,然后是威严的警察对她充满恫吓的审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她如果不说真话,就会被上刑——就像那些抗日剧里,日本人对地下党进行逼供的那样,用竹板夹手指,用烧得通红的烙铁在身上烫出滋滋的声响,把头摁进冰冷的水桶里无法呼吸……嗯,这一类的电视剧她倒是没少看。最后就是被关进暗无天日的牢房里,凄凄惨惨,一辈子都生活在里面,失去了自由。

  她下了床,打开卧室的门,来到客厅。说是客厅,其实是一家小店的堂食区。因为这个租来的两居室在一楼,当初爸爸妈妈把它租下来以后,一个卧室他们一家三口住,另一个卧室拿来堆放工具和食材,客厅则变成了一家早餐店,拿来做生意。每天早上,他们会在五点左右起床,开始和面、熬粥、剁馅、煮茶鸡蛋,为本小区的居民以及上班族提供早点。这些活儿差不多要一直做到上午十点才收工。休息到下午,他们又开始为晚上的宵夜生意做准备。通常五点半左右,一家人已经吃完了晚饭,六点准时出门,推着三轮车在小区外面的十字路口卖炒饭炒粉,直到凌晨一点,回家再睡个三四个小时,再次起床干活,周而复始,非常辛苦。而爸爸去世之后,这份辛苦加倍到了妈妈身上。

  当然,无论是在居民区底楼开早餐店,还是在小区外面摆摊弄宵夜,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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