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77章 录音_全娱乐圈都为魔教教主神魂颠倒[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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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离骚默默地将车牌号重新放回了橱柜里。

  他找到小量杯,按照手机里百度来的,量米,添水,把粥熬上。

  又去楼下酒店厨房买了点儿新鲜菜。

  他本来是想买现成的,但程恣睢昨天在大雨里走了那么久,还下了水,肯定是生病了,生着病又被他那么翻来覆去的折腾,肯定不好受,所以决定把菜买回来自己做,炖得烂烂的,比较好消化。

  傅离骚一边笨手笨脚地择菜、洗菜,一边脸红心跳地想,他可真是个禽兽

  可是如果他昨天就知道了,他还会做吗

  答案是肯定的。

  这是他一早就做好的决定。

  傅离骚从来没下过厨房,人生第一次洗手作羹汤,笨手笨脚,一会儿打翻盆子,一会儿打碎碗,半路还差点儿切到手,两个小时后才勉勉强强做了几个家常菜,熬了粥,又煮了面条,不伦不类。

  最后一个菜刚出锅,先炒的西红柿鸡蛋已经一点儿热气都没了。

  程恣睢尝了一口,笑盈盈看了他一眼。

  傅离骚见他表情不对,也跟着尝了一口,咸了,碎进去的蛋壳也没挑干净,嚼起来咯喳咯喳的。

  他有点儿不好意思,伸手推了推眼镜“你别吃了,我去”

  “不用,”程恣睢喝了口水,端起盘子,把菜扒拉进煮得软浓浓的面条里,笑微微道,“我喜欢。”

  第二天晚上,傅离骚再要下厨的时候,程恣睢便笑着拉住他“我来吧。”

  “不,我来,”傅离骚不知道从哪儿找来了一条围裙,自己穿上,他穿西装打领带戴眼镜,衣冠楚楚,却配了个粉粉的围裙,脚底一双毛绒拖鞋,莫名有种又禁欲又诱惑的感觉,“你拍了一天戏,快去休息一会儿,我刚好没事,学了一天了,肯定比昨天好。”

  果然比昨天好。

  但也只好了那么一点点。

  傅离骚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不管是什么功课,一学就会,完全不用下功夫,可在厨艺上就是不开窍,学了一个星期仍旧笨手笨脚,纤长手指割了不少小口子,手上贴的到处都是防水创可贴。

  程恣睢心疼得不行“别做了。”

  “要做,我喜欢给你做,”傅离骚洗完碗,动作帅气地脱围裙,“那个,你可不可以给我买个新手机”

  傅离骚的手机确实该换了。

  程恣睢从钱包里抽出一张卡“你自己去买吧。”

  傅离骚摇了摇头,笑着说“我只想用你给我买的手机。你的也该换了,我们还买一样的吧,我想和你用情侣机。”

  程恣睢“”

  傅离骚在某些方面真的异常幼稚且执著。

  就像小说里十七八岁的少年谈恋爱,腻得让人浑身发麻。

  但又觉得心底甜丝丝的。

  程恣睢答应了。

  刚好傅离骚快过生日了,他打算在生日那天当做礼物送给他。

  程恣睢抽空去手机店挑了一款情侣机,买了,先放在片场,并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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