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百零二章:归案_青袍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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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衙的门口停着一辆马车,车上坐着一个蒙面白袍客,瞧见刘瞎子的身影,赶忙从车上跳下来,迎了上来,开口问道:“前辈,事情办妥了吗?”

  刘瞎子用手指了指身后的小公子,开口说道:“让贵人久等了。”

  刘瞎子上了马车,冲小公子招招手,小公子也不多想,跟着上了马车。

  陈景元驾车,带着刘瞎子与小公子直奔寇家庄。

  到了庄口,刘瞎子换好事先准备好的白袍,又递给小公子一件白袍。小公子将刘瞎子奉为神明,模仿他的样子,穿好了白袍。

  他们三个混进了寇家庄,来到村子正中的高台之前,高台之上,叶不念正在断案。

  一个胡子拉碴的中年壮汉被五花大绑,跪在高台正中。一对中年夫妇立在壮汉的对面,三个人正在激烈地辩论。小公子立在台下,听了一阵,明白个八九分。

  那个中年壮汉乃是大户人家的一个护院家丁,那一日,他在门房值班,见门口有一个神色异样的少年,正立在街道对面鬼鬼祟祟向院内张望。那壮汉便走到少年的近前,盘问他要做什么?那少年与壮汉没说几句,便发生了争执,猛得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刺壮汉的胸口,壮汉一记擒拿手,将少年手中的匕首敲落,反手扭着他的手臂,将少年送到了县衙。县太爷断案,判少年持刀行凶。

  可是少年的父母来闹,说自己的孩子,手臂被壮汉扭断了。要求赔偿,要求惩办壮汉。壮汉说,我若不出手,也许就被他用匕首刺穿了胸膛。

  少年的父母说,若是我家孩子真是刺伤了你,我们便是倾家荡产,也赔偿你的损失。可是,你毫发无损,我家孩子的手臂却被你扭伤了。

  壮汉说,好人家的孩子,谁会随身带着刀子?他在我家主人的门前晃悠,我的职责所在,对他进行盘问,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少年的父母说:若是我家孩子潜入你家主人的院子,身上背着你家主人的财物,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可他只是在你家主人门前经过,你便诬陷他是盗贼,我家孩子一生的清白都毁在你的手中。

  县太爷听了双方的口供,让壮汉赔给少年十文钱,要他买一贴膏药,医治伤臂。壮汉心中虽然一百个不服,也只能乖乖赔钱。

  过了半个多月,有一夜,壮汉照旧在主人院子里巡夜,猛然瞧见一个瘦弱的身影跳进了院墙之内。壮汉见那个身影一身黑衣,蒙着脸,便知是入室盗窃的贼人,于是,放狗去咬。那个贼人被狼狗咬得惨叫连连,倒地不起。

  壮汉喝退了狼狗,飞奔过去,扯掉贼人脸上的黑布,这才发现,竟是前些时,讹了他十文钱的少年。壮汉想起前日之仇,便将少年暴打一顿,送去了衙门。

  第二日,那少年的父母又去县衙,对县官说道:大人,我家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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