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91章 得偿所愿,舒服!_重回1984赶山狩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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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张甲申家门口,余秋堂突然想起尘封许久的往事。

  那时候班里一个同学欺负他,毫无情由将他鼻子打破了,对方父亲还不愿意负责,余得金很生气,提着砍树的木头,直接闯到张甲申家,让校长给解决这种不平事。

  那也算是父亲为他唯一一次出头。

  张甲申和对方父亲都毛了,最后给赔了几块钱,外加一袋葡萄糖粉。

  那也是父亲难得的温柔,在他和同学“打架”后,没有再将他暴揍一通。

  时过境迁,他没想到,竟然再次回到这个黑漆漆的大门前,门口两个雕刻成石狮子的小石墩依然存在,他清楚记得,当初他就是坐在左侧的小石墩上,看着父亲和对方在张甲申面前争执。

  而这件事最荒诞的地方在于最后的结局。

  那个欺负他的人,竟然通过这件事,莫名其妙和他成为好朋友,而且关系还很铁,一直到临死前几个月,都还一起喝过一次酒。

  这找谁说理去呢。

  人生剧本,果然是任何想象力极度丰富的剧作家也难以编的出来。

  “啪啪啪!”

  他扣响大门的黄铜门环,里面立刻传出一阵急促的狗叫声。

  能感知到,这时候一门之隔的里面,肯定不止一只狗。

  “谁啊?”

  有人站在院里喊道。

  “张老师在家嘛,我是老师的学生,我叫余秋堂。”

  “余秋堂……哦,是余秋堂啊,你等等啊,我给你来开门。”

  脚步声越来越近,门开了,李春娥老师站在门里,一边用脚拨拉着想要扑出来的狗子,一边笑着说:“秋堂,你这是……”

  “上次听张老师说身体有点不舒服,这次进山遇见了狍子,便给老师打了一只,不敢耽搁,想着赶紧给老师送过来,趁新鲜煮熟,用盐杀杀。”

  “你这么快就打到了,”李春娥将狗吆喝走,拉开大门,“快进来,不要怕狗,它们就是烦,不咬人的!”

  余秋堂扫了一眼院子里三只狗,心想老师你不愧是语文老师,这话说的是极度夸张啊。

  院子里三只犬都是大名鼎鼎的陕西细犬。

  这可是一种能培养成猎犬的大型狗,性格爆裂,还特别护主人,它是不咬人没错,可前提你是它的主子,你试试放到我面前,看咬不咬我。

  好在,三只细犬还算听话,被李老师呵斥到墙角蹲着,就真的蹲那了,再也不围着扑上来。

  这就是陕西细犬服从性强的体现。

  要能做猎犬,没有服从性根本不行,关键的时候,狗命难保,还会拉着人一起受罪,殃及池鱼。

  “张老师不在啊?”

  余秋堂提着袋子,跟在李老师身后,来到大门正对的正房。

  掀开门帘,他看到里面家具布置的相当雅致,所有材料都是产自子午岭那边的一种漆树,被称为“小红木”,不需要任何纹饰,天然就有很美丽的红色或者橙色花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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