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十七章 签约_从1995开始的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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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富阳表示没有问题,到时候也乐意提供公司财务数据给刘浩方调查,

  合约里还规定了每种情况下,刘浩必须参与的商演次数,多余的商演,需要双方共同协商,刘浩也有权拒绝。

  李律师在刘浩的耳边详细的解释了一番,刘浩也听得很仔细。

  毕竟,一个普通的歌手,其实最大的收入还是在商演和代言上面的,这也是刘浩很关心的一个事情。

  从这份商演合作合同上看,每一个条约细节,都能看出是陈富阳经过深思熟虑的,在维护公司的利益的同时也确保了刘浩的利益。

  对双方都有利,也没有什么漏洞,李律师仔细检阅完后,都不得不感叹一句陈富阳的老谋深算,不愧是经营音乐公司的资深音乐人啊。

  刘浩大致清楚后,也没有什么异议,甚至觉得很公平。如果公司因为你亏损不断,那么你在赚钱的时候就应该多做一些帮助公司一起难关,如果公司赚了钱,那么你获得更多利益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他也不是什么贪得无厌的人,不必要在什么时候将所有利益抓住不放,在确保自己利益下也希望自己所在的音乐公司能可持续发展。

  在双方都没有异议之后,接下来就是刘浩最在乎的版权归属问题了。

  在来之前,刘浩就和李律师商议过,一定要将自己的版权归属拿到手。

  这让李律师有些纳闷了,这年头,内地歌手是不太在乎歌曲版权,因为现阶段内地的音乐公司没有欧美那么完善的体系,能将歌曲版权变现的地方不多。

  能将歌曲版权变现的地方有哪些呢?

  李律师想了想。

  比如授权电视台或者电台?

  开玩笑,我电视台或者电台用你的歌是给你宣传,不找你要宣传费都算我良心了,你还敢要授权费?!

  作为电视剧或电影插曲或主题曲?

  能和电视剧合作对双方来说本就是互利互惠的事情,这年头是全民看电视剧的时代,能作为电视剧主题曲或插曲本就是很好的宣传。

  而且电视剧一般都很穷,在歌曲方面是很斤斤计较的,授权基本就是白菜价了。

  只有一些财大气粗的电影能给出一个不菲的价格。

  但这也要电影制作人看得重才行。

  还有就是一些有版权意识的大型公司为了避免麻烦,在使用你的歌曲时会给上一笔可观的费用,至于其他地方,当然是选择白嫖啦!

  歌曲版权,一般也只有大型音乐公司玩的好,普通歌手是玩转不开的。

  李律师虽然不理解,但既然刘浩这么坚持,李律师也就尽量满足客户的要求了。

  陈富阳在合同里提出,刘浩创作歌曲的版权51%归属刘浩,剩余的49%归属陈富阳创办的浩阳音乐公司,当然浩阳音乐公司取得这部分版权需要支付一笔费用。

  歌曲版权管理交给浩阳音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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