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一章 度牒束僧侣 铁券约鲜卑_即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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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见皇权伸张,故而支持“不拜天子”之说的阀族右姓们。

  定西信佛的士族毕竟不如江左多,定西的王权毕竟也比江左的皇权威重。

  是以,莘迩的这条原则也得以了顺利的通过。

  但在另一件事,却激起了一定程度的杂音。

  便是度牒。

  时下僧人,尽管已在经济、赋税上享受一些特权,但在出家的程序上,还不需要国家发给度牒,也就是说,百姓的出家,尚处於“王法”的管辖之外,士子、百姓,想出家就可以出家。

  这种情况,就造成了国家对“国内僧人的数目”无法进行有效的控制,也就无法从法规层面上,对佛教势力的“肆意扩张”进行严格的限制。

  吸取后世所闻之“南朝四百八十寺”的教训,借此机会,莘迩叫黄荣申请朝中,议创度牒之制。

  明文规定,只有拥有度牒的和尚,才有资格享受各项特权。

  为了减轻一些施行此制可能会遇到的阻力,此前已经出家的僧人,暂不加辨别,统统补给度牒。

  但从此令颁布之日起,再有国中士人、百姓想要出家,就不能如以前一样,随便找个寺院,拜个师傅,有几个和尚见证,仅仅进行一下佛教的出家程序,就算出家了,必须得首先经过朝廷的批准。如果不报朝廷,或者没得批准,未获度牒,那就是不被国家承认的野僧,赋税、劳役,一概不免,倘若弃家而逃,罪其父母、妻子;如有寺庙胆敢收留,以连坐同罪。

  度牒的下发、备案,统一由僧官负责,而每年度牒下发之数目,则由牧府决定。

  换言之,从今以后,每年国内有多少百姓可以出家,就要由朝廷说了算了。

  尽管已经做了让步,对已出家的僧人,可以悉数给予度牒,然而还是有人对此相当反对。

  想那和尚,自称世外之人,自以为与凡俗非是同类,矜持身份,见到贵人,以至天子,尚且大多不拜,何况信徒出家的权力,亦即他们扩充本教势力的自由,怎能容忍被朝廷收揽?王都的和尚们闻讯,不少出来抗议;朝中信佛的臣下,受了和尚们的撺掇,亦有上书谏止的。

  但都没有用。

  左氏为此专门召见了一次莘迩,把臣下、和尚们的意见告诉与他,问度牒之制是否还要实行?

  莘迩回答说道:“‘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僧人出家,口称方外,然彼等衣食日用,何物不是取自尘世?既然取自尘世,便是尘世之民,焉有尘世之民,不服朝廷管制的?彼虽僧侣,亦大王之臣也!臣民有民籍,臣僧亦自应有僧籍!‘方外’云云,抗拒度牒者,臣以为,实怀不臣之心!

  ““再有如此进言的,臣敢请中宫惩之!

  “而如竟有餐风饮露,不食人间烟火,不用人间衣物,超然脱世者,可不需度牒。”

  左氏对佛家是很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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