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七百六十六章 总之是要戒色!_诸天反派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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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中的剑,向燕赤霞展示了一下,岳斯说到:“看好了,我也是江湖人,我也是有剑的,我的武功也是很高的。这兰若寺反正不要钱,住上一晚又算什么?”

  “不知所谓……算了,如果看到了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大声叫救命,如果我没喝醉的话,会救你一命的。”燕赤霞打量着岳斯,虽然第一眼自己把对方看成了文弱书生,但是却又瞧不出岳斯的武功深浅来,便就这样了,趁天色未晚,他要借助天光收拾好这两只兔子,烤来下酒当晚餐。

  岳斯提着剑,走进了兰若寺周围的森林中,看起来藤蔓茂盛,但是真的要找合适藤蔓的时候,反而这不行那也不行,好半天才收集了差不多足够的藤条,期间岳斯还要打柴。

  并且,看到了燕赤霞打的那两只肥兔子,岳斯觉得自己也应该打些猎物当宵夜,光有青菜是不行的,只是之前燕赤霞在森林里扫荡了一波,自己打了两只兔子,反倒把其他的野物给惊走了,找了半天岳斯一无所获,眼看天色见晚,便一手拽着成捆的藤条,一手扛着一捆新打的木柴,就要向着兰若寺的方向回去。

  将走未走的时候,只听得从不远处传来“救命啊!”的呼救声,还是白天时候暂时分别的宁采臣,与那求救声夹杂在一起的,还有狼嚎声。

  ……

  宁采臣一手举着火把,照亮前边的路,一边没了命地狂奔,躲避着身后野狼的猎杀,好巧不巧地,前进的方向正好是兰若寺的位置。

  他白日里淋了雨,大半天的时间水米未进,又走了那么多的路,身上哪里来的力气,被野狼一追,害怕的心情和求生欲让他爆发了一波,短时间内竟然没被那野狼追上。

  只是,在宁采臣前方的草丛中忽然蹿出三条野狼来,呲牙咧嘴,从喉咙里发出低声的嘶吼,堵住他的去处,让他逃无可逃,最终双腿一软,跌坐在地上:“这什么世道,这些畜生也玩起了兵法。”

  不是他跑得比那野狼快,而是那几头野狼目的就不是猎杀宁采臣,而是将他驱赶向其他野狼设下埋伏的位置,那一声声不必要的狼嚎就是传递信息用的,在此期间它们也要尽可能地消耗宁采臣的体力。

  在自然界中,体型越大的生物的力量就越强,狩猎者要狩猎体型比自己庞大的生物,通常要结伴行动,而人这种直立行走的动物,站起来的高度看起来就吓人,三四厘米的长度,放在别的地方不显眼,但是一搁到身高上却很是很明显的。

  并且人的手掌结构,特别适合抓握东西,使用工具,其中就包括武器。

  所以,为了成功狩猎宁采臣,这些在妖气熏染下初具灵智的野狼们便采取了合击的战术,逼迫着宁采臣不断奔逃消耗体力,最终束手就擒。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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