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五章 推官莅临打板子_推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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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时而不决者,轻者鞭笞,重则革除!

  这个所谓的“比较”,就是到了限定时间,上级官员下来视察公务完成情况,若不能按时完成,就要对官员胥吏进行处罚!

  而官员相对尊贵,又碍于面子问题,所以这种处罚,通常着落在胥吏的身上,也就是说,李秘成了背锅侠!

  按照大明的办案规矩,除非是大案要案,大谋逆之类的案子,否则地方上的案件,通常由知县来署理。

  知县将处理结果上报,相当于初审,如果内有冤情,则由直隶的府衙来重审,比如吴县和长洲县,如果处理结果有异议,或者处理不了,便由苏州府知府来处理。

  苏州知府这一关便算是二审,如果还不能解决,便可以到按察使司,由按院来处理,算是终审。

  为了防止冤案发生,大明的都察院设立巡按,通常由御史来担任,巡视地方,若有冤案发生,便由按院来翻案。

  袁可立未被罢黜之前,便是御史巡按的职务,也就是专门替百姓洗刷冤案的官职。

  若是连按院都处理不了了,还可以到京城敲登闻鼓,也就是俗称的告御状,由刑部和大理寺来处置,或者三司会审,甚至由皇帝亲自过问!

  当然了,万历皇帝躲在宫里,不问政务,想要他亲自问案,就有些不切实际了。

  张氏一案本来不算甚么惊天大案,可牵出十几桩旧案来,这些旧案的苦主又联合起来,差点闹出群体动乱来,苏州府不可能不过问。

  这吴县和长洲县乃是附郭县,县衙和苏州府衙都在苏州城里,也不需要费甚么腿脚时间,苏州府的推官过来查问进展,也就不是什么稀奇事情了!

  李秘也不由苦笑,终归还是自己把这份差事想得太简单,以为可以一心一意办案就成,谁想到莫名其妙就要背黑锅了。

  不过换一个角度来想,这些案子已经不再是一般的凶案,里头还牵扯到倭寇细作的问题,应该是危及地方稳定的大案子了,本该移交上级,由苏州府来处理才对,只要说明情况,这苏州府推官也不会太为难自己的。

  起码李秘是这般想的,即便苏州府推官把自己屁股都打烂了,也不可能打出一条线索来不是?

  再加上自己是最了解内情的人,对整个案子,比县衙里任何人都要了解,也就不怕这推官来“比较”了。

  那衙役见得李秘迟疑,还以为李秘被吓傻了,许是于心不忍,便宽慰李秘道。

  “李捕手你且安心则个,便是要打板子,下手的也是咱们县衙的自家兄弟,含糊一下也就过去了,挨了这顿板子,往后县太爷一定给你找补回来,岂非因祸得福?”

  虽然这衙役也是出于好意,但李秘心里还是忍不住大骂简定雍这个老狐狸,甚么因祸得福,这祸也是简定雍给的好不好!

  “谢谢小哥提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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