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百二十章 法制改革(第三章)_贫家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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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太后说道:“皇姑母是长辈,哀家给她叩个头也是应该的。更何况哀家能有今日,全靠皇姑母扶持,哀家不是忘恩负义的人。皇姑母有什么吩咐但说无妨。”

  胡德海赶忙说道:“太后娘娘多想了,太长公主什么都没有交代奴才,只是让奴才归还凤印而已。”

  等胡德海一走,嬷嬷就拉着贤太后说道:“娘娘这样做是想…..”

  贤太后摇头,道:“你不必说了,太长公主扶智儿登上皇位的恩情,哀家不能忘记。就算是她要****,哀家也同意,毕竟如今智儿才三岁。”

  寰姬有问过贤太后是否要一同上朝,被贤太后果断的拒绝了。

  贤太后说她只是个宫中妇人,不懂朝政,管管后宫已经是极限了,好在现在后宫没什么人。

  寰姬在新皇即位后的第十天颁布了一套新的政令。

  大唐的三省六部、监察机关、事务机关全部被废。

  三省分别为:尚书省、中书省和门下省;

  六部分别为: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监察机关为御史台;

  事务机关则有九寺、五监、诸卫、诸军;

  而诸卫、诸军在唐军成立后的十年里就陆续的被废了,如今也不过是闲职。

  寰姬把朝廷重新分为皇上、内阁、上院和下院。

  皇帝作为国家的元首、最高司法的长官、唐军的总司令和议会的最高领袖。

  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州的府尹、外交官等。

  皇上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存在的职位,他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律法,宣战等权力

  皇上代表着大唐的形象、素质,掌握着军队,但实权在内阁。

  内阁是由皇帝任命在议会选举中获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出任首相并组阁,向议会负责。

  议会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由皇上、上院和下院组成。

  上院(贵族院)包括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组成。

  下院也叫平民院,议员由****产生,采取最多票当选的小选区选举制度,任期五年。

  但个州省可决定提前大选。

  州省同样实行内阁制,而地方的管理全都由各地的百姓选举,当然卖身为奴的人现在还没有这个权利。

  寰姬同时附上一份废除奴隶制的法案,等时机成熟,这份法案就会颁布。如今的这份法案是密封的,外面注明历代的皇帝也不能看,直到五百年以后,至于是否实施由当局者决定。

  寰姬真心的希望五百年后可以人人平等。

  大唐的中教以佛教为主,鼓励人民向善。寰姬认为人没有信仰是不行的,同时她也鼓励其他的信仰。

  在律法机关里多了一个叫做陪审团的部门,这些陪审团都是由各地的百姓临时任职。

  他们要做的就是听案件的审讯,并且表达他们的看法。主审官要按照百姓的意愿,处理被告。

  寰姬的内阁议会制度一颁布,满朝文武沸腾。

  皇亲国戚们看好了自身的利益,纷纷表示赞同。有人还私底下夸赞寰姬为人厚道。

  殊不知寰姬私底下还拟定了另外一个议会章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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