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1章 藏拙_农家福妻养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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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虚名。

  更重要的一点是,这个神医能治乡野之子,却治不了他的孩子,但凡那位贵人心胸狭隘一些,势必恼羞成怒。

  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更何况,区区一个平民百姓。

  林羡本就没想扬名杏林,那位胡大夫急着认领功劳,倒省得她再找理由去遮掩。

  对回春堂来说,被胡大夫担下救人的好名声,也不见得是坏事。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那位窦少东家的医术,尚不能撑起回春堂,过早扬名立万,只会捧杀他。

  沈大毛没头没尾地问一句:“那老头根本不会治惊风之症,是不是只要有贵人知道他是骗子,就可以砍他脑袋?”

  “不能说他完全不会治。”林羡不喜那位胡大夫,却也没恶意贬低:“只是他开的方子治愈惊风之症的几率不高罢了,要不然,看到你痊愈,也不会认定是自己的功劳。”

  “至于他将来如何。”

  林羡淡淡道:“今日因明日果,好与坏,都怪不到别人头上。”

  沈大毛一双小手已经回到林羡脖子上。

  大街上,也有其他小孩被自己的娘抱在怀里。

  就像后来的娘抱着他一样。

  林羡没察觉沈大毛的小心思,径直说道:“一个真正的聪明人,往往懂得藏拙,太过锋芒毕露,通常成不了什么大事。”

  “不过——”

  林羡话锋又是一转:“当你拥有绝对的实力,以上我说的,可以无视。”

  沈大毛:“……”

  “还有,”林羡想起什么,伸出一根食指,轻轻戳点沈大毛的脑门:“小孩子家家的,别动不动就砍人脑袋,太凶残就不可爱了。”

  沈大毛脸颊微红,放在林羡后颈处的小手打纠。

  也因为这一句‘可爱’,十年后,大魏名将、安北大都护沈宴长子,与父弟镇守北境一十八城,上战场必戴青铜獠牙面具,因喜砍敌将手臂而恶名远扬,有敌将在阵前质问,其答曰:“我娘说,砍人脑袋太凶残!”

  敌将:“……”

  一把年纪还把娘挂嘴边。

  你巨婴吗?

  还砍人脑袋太凶残……

  你他娘砍人手臂滋滋喷血就不凶残了吗?

  当然,这是后话。

  暂且不提。

  林羡带着沈大毛回到租车行。

  因为张望早上去过回春堂,租车行这边,知道沈大毛身体已无大碍。

  林羡这趟卞城没去成,张老板听她说要暂时留在靖阳县,特地归还八两银子,外加一块碎银,正是林羡昨日留给张老板妻子陶氏的。

  林羡顾念张老板夫妇照顾沈二毛兄弟俩一天一夜,先前还带沈大毛去看病,只从柜上取走七两银子,又雇了一辆马车,带着沈大毛仨兄弟回下塘村。

  三个孩子爬上马车,林羡瞧着他们身上的旧衫,是不御寒的。

  经过成衣铺,她掀开布帘叫停赶车的张望。

  然后,跳下车,独自进了成衣铺。

  林羡拎着一个包袱出来,瞧见马车窗户后的三颗小脑袋,就那样巴巴地等着,心头不由得一软,回到马车里,当着三个孩子的面,拆开包袱:“试试,不合身我再去换。”

  ------题外话------

  十六岁的沈大毛:谁还不是个宝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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