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的手表通民国 第23节_我的手表通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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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参展时因为主办方规定凡参展珠宝必须是设计师的原创作品,沈青禾就只能以设计师的名义报名。反正东西她已经买回来,而且在这个世界也不会影响任何人的利益。

  主办方经理之前在电话上说这人是个设计师。沈青禾真怕她对自己生出心心相惜的感觉,一高兴就拉着她探讨设计初衷和理念。

  她对珠宝设计一窍不通,岂不是一开口就要露怯?

  还好这位张总别的没多问,再开口就直奔主题:“那卖给我怎么样?”

  “当然可以,”沈青禾道:“我拿来参展本来就是打算卖的。”

  “我是说连同你的手稿一起卖给我。我看你们标价是三十五万,这样吧,我给你加到四十万。”

  沈青禾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她说的是什么意思。

  这是一个版权归属的问题。

  通常,如果一个设计师为就职公司设计作品,设计过程中充分利用了单位资源,设计完成后,她可以拥有作品的署名权,但著作权就职公司一般都会在合同里提前约定好归公司所有。公司要复制还是要出让,设计师只能服从。但对于一个独立的设计师而言,作品的版权是完整属于个人的。

  这位张总说要买手稿其实指的就是想要一次性买断她的创意和版权。

  沈青禾不知道买断版权对其他设计师来说意味着什么。但是就她而言,只要价钱公道,一切好说。甚至这都还是意外之喜,原先她可只打算卖掉胸针小赚一笔的,压根儿没想起来版权这回事。

  看来这个张总也是个谨慎正派之人。她要是奸滑一些,先去查一下,就会发现这件展品压根就没有做过版权登记。

  沈青禾心里琢磨着事,没有及时接上话。可看在张总的眼里就有了另外一层意思。

  “沈小姐是还有其他的顾虑吗?”她问道:“你要是有什么意见,随时可以提出来,价格的事咱们也可以再商量。”

  如果能再加点,那更好!

  沈青禾刚打算开口,主办方的经理突然就宣布了个刚从耳麦里传来的好消息。

  “恭喜沈小姐,您的另外一件展品刚刚已经被拍走了,成交价二十万!”

  太好了!

  沈青禾立刻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来。站起来和经理握了下手,道:“感谢!感谢!你们辛苦了!”

  “这样吧,沈小姐,我确实很喜欢你那件展品,我再给你加五万,你觉得怎么样?”张总再次开口。

  “那就这样吧。”沈青禾见好就收。“不过,这设计是很久之前的了,手稿应该已经找不到了,但我可以承诺这枚胸针属于我个人原创作品并签署版权转让协议。”

  “可以。”张总点头。

  双方当事人商议定了,立刻就有主办方的律师去拟合同。当场签完合同后,主办方经理就告诉沈青禾,成交款等展会结束,三天之内就能打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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