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四十五章 怪中怪_我的1995小农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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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了大忙了。

  要不就那雾气大的,别说打狼了,追都不知道从哪儿去追,根本看不清狼走的哪条道儿。

  更别想把这些鸡鸭羊啊的,从狼嘴里抢回来了。

  “富贵,分完狼到山上下夹子去不去?”

  “去就去,反正我家地里的活忙完了,也没啥事。”

  “那你家有夹子没?没有俺给你带一个。”

  “有的,夹子还能没有?家里都备着好几个哩。”

  打狼的方法主要是枪击和下狼夹子。

  虽说这次把狼打狠了,但也不得不防,狼夹子该下还得下。

  住在深山的人家,能找到狼窝,还有去堵狼窝的,惹急了一窝狼全给干掉。

  但是去的时候不能让狼闻到人气儿。

  下狼夹子也是这样,不能沾人气儿,狼夹子的铁锈气儿也不能让狼闻到,通常是用牛粪、驴粪之类的味道来掩盖,不然以狼的聪明,不会上当的。

  只要闻到,就远远地绕开了。

  这些都是以前打狼队的经验。

  一般人,没跟狼打过交道,又哪会知道?

  就像县里的小年轻,骑着摩托去守在狼群常出现的村子埋伏,往往扑个空。

  他们事后老是骂狼太狡诈。

  其实是他们太笨,没经验,打埋伏也不注意风头,风刮过去,人味儿就飘到了狼鼻子里,狼哪里还会上当?

  “分狼了啊,都排好队。”

  王来顺吆喝一声,场面更加热烈。

  分狼,主要是给昨天夜里去打狼的人分的。

  大多数,是几人合成一伙儿分一只狼。

  是卖是吃,都随意。

  像陈凌这样的,自己一个就打死了两只狼,家里的狗也咬死了几只。

  最后分到手的就有六只狼。

  这还是陈凌不肯多要,王来顺往少了分的结果。

  这玩意儿在看他看来要个皮子就行,肉没啥吃的。

  且打完狼之后,进山打猎的日子就越来越近了。

  山里好东西多得是。

  剩下的狼就给村民去分吧。

  ……分狼的时候可太热闹了。

  村里还是头一回打到这么些狼,大伙儿都很高兴。

  有好吃嘴的,当场就让王立献帮着剥皮杀肉。

  王立献公认的好把式。

  由几个人打着下手,三下五除二就将狼皮肉分离,开膛剖腹,挖出内脏,洗肚涮肠,骨头剔得干干净净。

  整块狼皮连着脑袋,带着尾巴,完好无损,皮身竟然没有刺穿一个洞。

  众人见了都叫好。

  鲜红的狼肉,隆起的肌肉呈块状,外面包裹薄薄一层乳白色的筋膜,切开筋膜条状肉丝比牛肉细,比狗肉鲜红,没有猪肉的肥腻,没有羊肉那么重的腥膻。

  单看这狼肉,就会勾出肚里的馋虫,垂涎三尺。

  但硬要说狼肉味道有多好吗?

  其实并没有。

  用来烤了吃,肉硬,味道也大。

  煮着吃呢,肉是软了些,但是味道比狗肉那种膻气大多了,依旧很难嚼。

  好吃难吃,架不住有人就好这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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