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8章 酒馆_赐我神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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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建筑质量不可相提并论,城堡是大块的平整石材砌筑成的,而这些楼房和农夫的长屋差不多,木材制成框架,粘土和石头垒成墙壁,墙上开了几个小洞,勉强算作窗户。

  地方是挺大,可这也太偏僻了,站在三楼向外观望,目之所及都看不到十户人家,周围到处都是碎砖乱石,好像是一座大型建筑的残骸。

  曼达斜眼看着杜尼森:“这种地方也能做生意?”

  杜尼森叹口气道:“这曾经是个好地方,要是换做五年前,你花七十个金币也未必能买下这座酒馆,

  看见那堆石头了吗?那里原本是阿瑞斯的神庙,每年来到这里祭祀的军人足以让酒馆日日客满,酒馆的酒甚至都不够他们祭祀用,

  直到神庙被拆毁,还有不少军人偷偷过来祭祀,军人总是有那么一点固执,

  后来他们被神罚者发现了,你应该知道那是什么后果,那边还留着不少火刑柱,而且被神罚者烧死的不只有军人,还有住在周围的平民,经过一年多的血洗,慢慢也就没人敢住在这里了。”

  看着落日的余晖,曼达神色凝重的点了点头:“多么让人伤感的回忆,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这里根本没生意可做!”

  杜尼森摊开双手:“我可以给你们换个地方,但可要想清楚,到了镇上最繁华的街道,五十个金币都未必能买来一座酒馆,而且比不上这里一半大。”

  “小点又有什么关系,这里只适合当墓地!”

  曼达转身要下楼,沃姆却收下了杜尼森的契据。

  “我们就选这里。”

  “在这里做什么……”

  “听爸爸的话。”沃姆又摸了摸曼达的头。

  ……

  杜尼森走了,临走之时特意往酒馆门上插了一根带树叶的木杆,这就算给酒馆挂了招牌。

  “记住,每年要交三十个银币的行费!”

  三十个银币?这烂地方一年都赚不到十个银币。

  曼达举着蜡烛来到大厅,忍受着刺鼻的灰尘,盘点一下酒馆里残留的家当。

  从黄昏到天黑,差不多找了一个小时,除了满地茅草和一窝老鼠,他什么也没找到。

  连一只酒桶都没留下,看来前任店主走的相当狼狈。

  曼达盘算了一下酒馆的用品,得买一个酒柜,得买一些酒桶,得有酒杯,哪怕是最廉价的木头酒杯也要两个铜币,得买灯架,得买蜡烛,还得买窗帘,差点忘了,楼上是客房,那里连床和被褥都没有……

  就着井水吃了些面包,两个人在大厅睡了一晚,次日天明,曼达到镇上去购买用度。

  伯爵只给了他们三十个金币的本钱,买酒馆花掉了二十五个金币,还得留下至少三个金币为山谷购买下个月的粮食。

  所有东西只能买最便宜的,幸亏曼达有一双好眼睛,用了六十个银币买回了一批家具和酒具,花了二十个铜币雇了两名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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